1、享受国家、省、市及高新区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;
2、设立科技创业基金,以无偿资助,贷款贴息和资金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;
3、孵化期内,按企业对高新区财政的实际贡献额给予70%的创新支持; 4、自企业毕业后实现税收年度起,按企业对高新区财政的实际贡献额,前三年给予50%的创新
支持,后两年给予30%的创新支持; 5、根据孵化企业规模,创业中心提供一定面积的孵化场地,租金实行一定的减免政策; 6、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在一定的开发、生产及经营用房面积内,享受更优惠的待遇;
7、经认定的高科技项目按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优惠的政策。 |